各县市区、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新闻媒体单位,各驻潭中央省属及市属企业:
今年6月是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目标,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活动,凝聚“安全发展”共识,深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为实现“三下降一杜绝”(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职业病新增发病率下降,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主要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暨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启动仪式活动。5月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万条标语宣安全”活动,通过悬挂张贴活动横幅标语、开通电子显示屏、发送手机短信、设置安全宣传专栏等方式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活动氛围,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公共场所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宣传标语,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从6月1日起组织开展督查。6月1日,市安委会举行全市安全生产月暨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启动仪式,举行湘潭市第七届安全生产演讲比赛,在湘潭电视台、湘潭日报、湘潭晚报、政务网站、湘潭安监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上播出或刊登“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安全生产文章和公益广告等。各县市区(园区)、有关部门和大中型企业应相继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活动,全面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系列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举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和企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集中学习活动,主要宣讲《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内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国有企业负责同志采取发表署名文章、电视讲话、专场报告等形式带头开展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宣讲,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引导全社会坚守“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市安委会在华隆步步高举办大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市安委会相关部门制作不少于2块精美展板,设立现场咨询台,通过分发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猜灯谜、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及国省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或办法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园区安委会同步举行宣传咨询活动。
(四)开展企业一线员工“五个一”安全教育活动。一是各企业组织开展一场“企业负责人与员工双向安全承诺”活动,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向社会和员工公开安全承诺,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宣誓和签名活动,公开遵章守纪的安全承诺。二是各企业组织开展一场“查安全风险、提合理建议”活动,分班组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要求所有员工每人至少查找一处安全风险、隐患或提出一条安全建议。三是各企业组织开展一场“员工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集中观看《牢牢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等警示教育片,让企业员工接受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四是各企业分车间班组组织开展一堂“岗位安全教育课”活动。五是各企业分车间班组组织开展一次“岗位应急处置”活动。
(五)举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共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主题的第七届安全生产演讲比赛活动。各县市区(园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共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逐级推荐优秀参赛选手。市安委会将组织开展全市性比赛活动,通过决赛选拔出优胜者组成演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巡回演讲。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县市区(园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结合“七进”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进万家”、“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农机”、“道路运输平安年”、 “平安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五好文明家庭”等具有地方和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建设安全文化长廊(安全文化墙)、安全体验基地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场所,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安全科普体验。要充分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等现有平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举办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村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有奖活动,鼓励社会公众和广大从业人员通过“12350”热线举报电话、“湘潭安监”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方式,适时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安全隐患人人查、安全事故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认真评估总结,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安全生产莲城行”活动。6月份,市安委办组织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及湘潭安监微信等新媒体赴各县市区(园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报道,重点挖掘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宣传典型经验,扩大正面影响,同时,通过暗访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九)开展“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大家谈”征文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等内容,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言献策文章,征文投稿截止在7月30日前。市安委办将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文章,精选部分优秀文章通过湘潭安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展示,努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人人参与的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良性格局。各县市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大中型企业至少应上报1篇建言献策文章。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广同志任组委会主任,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陈术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各县市区(园区)、部门和驻潭中央省属及市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县市区(园区)、部门和驻潭中央省属及市属企业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务必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各级安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分管,成立专门活动机构,周密策划,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创新形式,保障经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三)强化宣传报道。各地要充分调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力度,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作用,增加宣传报道频次和版面,扩大宣传面;发挥新媒体作用,强化公众互动性、参与感,提高受益度。
(四)注重总结考核。市安委会将把本次活动情况列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园区)、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有关活动信息、资料,并认真挖掘总结出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适时在湘潭安监微信等平台上展示交流并推广。建立督导考核制度,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请各县市区(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于5月25日前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每周五前将本单位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重大活动信息要随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其他有关资料于7月10日前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市安监局协调科张亚峰,电话:58570532,电子邮箱:xtk513@163.com,qq群:湘潭安监 276062854,传真:58570532,通信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市人民政府大楼市安监局515办公室(邮编:411104)。
湘潭安监微信公共平台:
(二维码)
湖南安监微信公共平台:
(二维码)
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附件1: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兼传真) | 手机 | QQ | 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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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由各县市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大中型企业填写并于5月25日前呈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各单位联络员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对接,负责本单位活动情况的统计,按时呈报活动情况统计表,按时呈报活动方案、信息和总结。
附件2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3.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杨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4.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5.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6.安全重于泰山 生命高于一切
7.广泛深入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8.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9.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0.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督责任
12.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3.以人为本 关注安全 关爱生命
14.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15.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6.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7.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18.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9.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0.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1.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2.人人参与 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23.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4.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5.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6.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27.全面提升城市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加快建立城市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28.安全生产家家期盼 示范城市人人共建
29.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0.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我知晓 我参与 我奉献
31.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你我共创 人人共享
32.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机制建设,严嘧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3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32.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
附件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
为扎实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确保做到“一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五到位(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法定代表人,我承诺履行下列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
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推进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一单五制”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有关人民政府或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企业名称: 主要负责人签名:
2018年 月 日
附件4
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式样)
我承诺:
1.严格遵守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单位的管理。
2.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
3.拒绝“三违”,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伤害自己和他人。
4.提高安全生产技能,知晓岗位潜在风险和危害,增强事故预防、应急处理、逃生自救能力。
5.自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
承诺人:
2018年 月 日
附件5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
| 考 核 项 目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评 分 方 式 | 落实情况 (考核单位提供数据) | 考核得分(由全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分) | ||||
| 一、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 (一)组织机构健全 | 1.专门成立活动组织机构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 |||
| 2.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有明确部门负责 | 3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 |||||
| 3.指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 |||||
| 4.有经费保障 | 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万元 | | |||||
| 5.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 | 3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 |||||
| (二)领导重视 | 1.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领导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 ||||
| 2.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动员 | 3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 |||||
| 3.地方政府领导出席活动情况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出席活动 次 | | |||||
| 一、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 (三)活动方案明确 | 1.根据自身实际创造性地编制活动方案 | 6 | 每1项自创活动计2分,计满6分为止。 | □是 □否 | | |||
| 2. 按时报送方案 | 5 | 在最后期限前报送计满分,每超时限1天扣1分,扣完为止。无故未提交活动方案的,该项目5分全部扣除。 | 报送日期: | | |||||
| (四)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活动(只考核县级安委会) | 1.调动地方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活动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 ||||
| 2.调动地方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外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活动 | 5 | 每调动1个成员单位以外有关部门单位计2分,计满5分为止。 | □是 □否 | | |||||
| (五)部署指导所属地区、部门、单位开展活动 | 1.有活动指导、督导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 ||||
| 2.有活动督导、考核、奖惩措施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督导 次 | | |||||
| (六)活动信息报送 | 1.按时报送信息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 ||||
| 2.每周至少报送1次 | 10 | 每报送1条信息计2分,计满10分为止。 | 报送信息 条 | | |||||
| (七)活动总结 | 1.总结材料结构清晰,内容丰富,特色突出,言简意赅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 ||||
| 2.按时报送总结文件和活动期间视频照片等资料 | 10 | 在最后期限前报送计满分,每超时限1天扣1分,扣完为止。无故未提交活动总结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 报送日期: | | |||||
| 小计分值 | 100 | 小计得分 | | ||||||
|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 (一)“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 启动仪式形式多样,参与范围广泛,效果良好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 |||
| (二)扎实深入开展宣教活动 |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位本级领导(负责人)宣讲 场 ,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 场, 支宣讲团 宣讲 场。 | | ||||
| 2.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发放宣传资料 份 开展咨询活动 场 接受群众咨询 人次 各级主流媒体报 道 条 | | |||||
| 3. 开展企业一线员工“五个一”安全教育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开展“五个一”安全教育活动企 业 个,参与企业员工 人次 | | |||||
| 4.举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共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主题的第七届安全生产演讲比赛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开展演讲比 赛 场,参与人员 人次 | | |||||
|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开展“七进” 活动 场次 参与 人次 | | |||||
| 6.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演练 场次 参与 人次 | | |||||
| 7.开展“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大家谈”活动 | 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收集建言献策文章 篇,上报市组委 会 篇。 | | |||||
| (三)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 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自主开展安全月专题宣教活动 | 5 | 需具体说明活动开展时间、具体内容、对象范围、实际效果,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是 □否 | | ||||
| | (四)加强新闻宣传 | 1.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方案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 |||
| 2.邀请主流新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先进,鞭策落后 | 10 | 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每发表1篇新闻稿件计2分,计满10分为止,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在主流媒体发表稿件 篇 | | |||||
| 3.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在各媒体发表稿件 篇 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 条 | | |||||
| 小计分值 | 100 | 小计得分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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